


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11-29 12:48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障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知识。
4、反恐怖防范、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
5、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7、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相关说明:
从事邮件、快件收寄和安全检查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识别和处理禁限寄物品的基本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应当对从事寄递服务和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人员等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当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存教育和培训记录。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